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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11日起,参加第二批答辩且通过的同学可至教学秘书处领取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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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佟尧 周二 十一月 10, 2015 4:05 pm

自11月11日起,参加第二批答辩且通过的同学可至教学秘书处(法学院408)领取双证,特此通知。

佟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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