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研究生校内评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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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研究生校内评优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本年度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开始,13级法学研究生名额如下:
[list="list-style-type: decimal; direction: ltr;"]
[*]校优秀学生干部1名
[*]校优秀学生10名,各专业名额分配:(四舍五入)
民商法A+B=25人 比例0.95 名额1
刑法+经济+诉讼+环境=43人 比例1.62 名额2
12级法硕非法=36人 比例1.36 名额1
13级法硕法学=45人 比例1.70 名额2
国法A=31人 比例1.17 名额1
国法B=27人 比例1.02 名额1
国法C=57人 比例2.15 名额2
[*]校三好积极分子27名,各专业名额分配:
民商法A+B=25人 比例2.56 名额2
刑法+经济+诉讼+环境=43人 比例4.40 名额4
12级法硕非法=36人 比例3.68 名额4
[/list]
13级法硕法学=45人 比例4.6 名额5
国法A=31人 比例3.17 名额3
国法B=27人 比例2.76 名额3
国法C=57人 比例5.83 名额6
一、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list="list-style-type: decimal; direction: ltr;"]
[*]必须担任辅导员助理、学生干部或共青团干部期满一年以上
2、学业等级必须为A档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政治进步,遵守校规校纪,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并在学生干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优先考虑;
4、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list]
二、校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1、学业等级为A档(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的、为学校学院及服务同学做出特殊贡献的、辅导员助理、班长、党支部成员、外教助教等成绩排名适当放宽到B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围后按照评优综合测评排名,评优综测成绩=60%学习成绩+25%日常考核分+15%论文课题分)
论文课题分数理算规则:
(1)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普通论文每篇2分,最多加4分
(3)核心期刊论文每篇4分,最多加8分
(4)论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5)用稿通知无效
(6)参与课题必须出示导师证明,且必须承担课题主要工作
(7)校级课题最多加4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2分
(8)省部级课题最多加8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4分
(9)国家级课题最多加12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6分
(10)学院论文大赛获奖已经计入日常考核,不再重复加分
2、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三、校三好积极分子评选标准(三好积极分子跟是否是党员、是否参加过推优无关,只是名称类似):
1、学业等级为B档及以上(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的、为学校学院及服务同学做出特殊贡献的、辅导员助理、班长、党支部成员、外教助教等成绩排名适当放宽到C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围后按照评优综合测评排名,评优综测成绩=60%学习成绩+25%日常考核分+15%论文课题分)
论文课题分数理算规则:
(1)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普通论文每篇2分,最多加4分
(3)核心期刊论文每篇4分,最多加8分
(4)论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5)用稿通知无效
(6)参与课题必须出示导师证明,且必须承担课题主要工作
(7)校级课题最多加4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2分
(8)省部级课题最多加8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4分
(9)国家级课题最多加12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6分
(10)学院论文大赛获奖已经计入日常考核,不再重复加分
2、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四、以上3类荣誉以自愿申请为原则,不可兼得。 评优综测理算方法仅应用于校内评优。 本办法公示期2014年10月23日—26日,有异议可向辅导员反映。申请方法和截止日期:10月28日9:00--11::00间将纸质表格(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格一式两份,三好积极分子表格一式一份,表格电子版见公邮)和证明材料交到辅导员办公室法学院416,电子版于10月28日11:00前发王冠群邮箱。
本年度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开始,13级法学研究生名额如下:
[list="list-style-type: decimal; direction: ltr;"]
[*]校优秀学生干部1名
[*]校优秀学生10名,各专业名额分配:(四舍五入)
民商法A+B=25人 比例0.95 名额1
刑法+经济+诉讼+环境=43人 比例1.62 名额2
12级法硕非法=36人 比例1.36 名额1
13级法硕法学=45人 比例1.70 名额2
国法A=31人 比例1.17 名额1
国法B=27人 比例1.02 名额1
国法C=57人 比例2.15 名额2
[*]校三好积极分子27名,各专业名额分配:
民商法A+B=25人 比例2.56 名额2
刑法+经济+诉讼+环境=43人 比例4.40 名额4
12级法硕非法=36人 比例3.68 名额4
[/list]
13级法硕法学=45人 比例4.6 名额5
国法A=31人 比例3.17 名额3
国法B=27人 比例2.76 名额3
国法C=57人 比例5.83 名额6
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校内评优办法(暂行)
一、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list="list-style-type: decimal; direction: ltr;"]
[*]必须担任辅导员助理、学生干部或共青团干部期满一年以上
2、学业等级必须为A档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政治进步,遵守校规校纪,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并在学生干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优先考虑;
4、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list]
二、校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1、学业等级为A档(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的、为学校学院及服务同学做出特殊贡献的、辅导员助理、班长、党支部成员、外教助教等成绩排名适当放宽到B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围后按照评优综合测评排名,评优综测成绩=60%学习成绩+25%日常考核分+15%论文课题分)
论文课题分数理算规则:
(1)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普通论文每篇2分,最多加4分
(3)核心期刊论文每篇4分,最多加8分
(4)论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5)用稿通知无效
(6)参与课题必须出示导师证明,且必须承担课题主要工作
(7)校级课题最多加4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2分
(8)省部级课题最多加8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4分
(9)国家级课题最多加12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6分
(10)学院论文大赛获奖已经计入日常考核,不再重复加分
2、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三、校三好积极分子评选标准(三好积极分子跟是否是党员、是否参加过推优无关,只是名称类似):
1、学业等级为B档及以上(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的、为学校学院及服务同学做出特殊贡献的、辅导员助理、班长、党支部成员、外教助教等成绩排名适当放宽到C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围后按照评优综合测评排名,评优综测成绩=60%学习成绩+25%日常考核分+15%论文课题分)
论文课题分数理算规则:
(1)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普通论文每篇2分,最多加4分
(3)核心期刊论文每篇4分,最多加8分
(4)论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5)用稿通知无效
(6)参与课题必须出示导师证明,且必须承担课题主要工作
(7)校级课题最多加4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2分
(8)省部级课题最多加8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4分
(9)国家级课题最多加12分,参与课题无署名只加6分
(10)学院论文大赛获奖已经计入日常考核,不再重复加分
2、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四、以上3类荣誉以自愿申请为原则,不可兼得。 评优综测理算方法仅应用于校内评优。 本办法公示期2014年10月23日—26日,有异议可向辅导员反映。申请方法和截止日期:10月28日9:00--11::00间将纸质表格(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格一式两份,三好积极分子表格一式一份,表格电子版见公邮)和证明材料交到辅导员办公室法学院416,电子版于10月28日11:00前发王冠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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