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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校内评优办法(暂行)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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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曹姗姐 周一 十月 27, 2014 2:38 pm

各位同学:
以下是今日李希平老师为同学们开座谈会后形成的更新版本,在李老师起草的版本基础上结合同学们的意见作了部分改动,主要针对科研加分方面。

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校内评优办法(暂行)

 

一、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list="list-style-type: decimal; direction: ltr;"]
[*]必须担任辅导员助理、学生干部或共青团干部期满一年以上
2、学业等级必须为A档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政治进步,遵守校规校纪,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主动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并在学生干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优先考虑;
4、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list]

二、校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1、学业等级为A档(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的、为学校学院及服务同学做出特殊贡献的、辅导员助理、班长、党支部成员、外教助教等成绩排名适当放宽到B)(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围后按照评优综合测评排名,评优综测成绩=60%学习成绩+25%日常考核分+15%论文分)

论文分数理算规则:

1)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普通论文每篇2分,最多加4

3)核心期刊论文每篇4分,最多加8

4)论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5)用稿通知无效

6)学院论文大赛获奖已经计入日常考核,不再重复加分




2、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三、校三好积极分子评选标准(三好积极分子跟是否是党员、是否参加过推优无关,只是名称类似):
1、学业等级为B档及以上(见义勇为受到表彰的、为学校学院及服务同学做出特殊贡献的、辅导员助理、班长、党支部成员、外教助教等成绩排名适当放宽到C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入围后按照评优综合测评排名,评优综测成绩=60%学习成绩+25%日常考核分+15%论文分)

论文课题分数理算规则:

1)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普通论文每篇2分,最多加4

3)核心期刊论文每篇4分,最多加8

4)论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5)用稿通知无效

6)学院论文大赛获奖已经计入日常考核,不再重复加分
2、遵守学校管理,无任何违纪现象,未受到任何批评和处分。

 

   四、以上3类荣誉以自愿申请为原则,不可兼得。 评优综测理算方法仅应用于校内评优。 本办法公示期20141023—25日,有异议可向辅导员反映。

曹姗姐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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