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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告知书----2013级研究生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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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曹姗姐 周日 九月 22, 2013 9:49 am

各位同学:
 
大家好!
 
根据研究生手册中文件规定,以下几点有必要和研究生再次强调一遍,请认真阅读研究生手册。
 
(1)硕士生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学位课程指公共学位课程、学位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及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经研究生部(公共基础课)或各学院(专业课)批准后可以在下学期初补考一次,补考通过的课程成绩一律按60分登记。若其中任何一门课程补考仍不及格,不予毕业,给予退学处理。
 
(2)硕士生一学期内若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两门课程(一门学位课与一门非学位课或两门非学位课)不及格,经研究生部(公共基础课)或各学院(专业课)批准后可以在下学期初补考一次,补考通过的课程成绩一律按60分登记。若补考仍不及格,经研究生部批准可以跟下一届研究生重修本门课程一次,重修成绩按实际得分登记。任何一门课程重修仍不及格者,不予毕业,给予退学处理。若下一届未开该课程,则须经导师和研究生部同意,选择与该课程内容相近的课程重修。
 
(3)博士生如有一门课程考核不及格,经研究生部(公共基础课)或各学院(专业课)批准后可以在下学期初补考一次,补考通过的课程成绩一律按60分登记。若补考仍未通过不能进行学位答辩,不予毕业,给予退学处理。
 
(4)博士生如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不能进行学位答辩,不予毕业,给予退学处理。
 
(5)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考,必须事先书面请假,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院长同意并报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成绩按实际得分登记。缓考申请未准或擅自缺考者作旷考论,成绩按零分记载。一学期内旷考一门课程者,研究生应做出深刻检查,经导师、学院负责人、研究生部批准,可在下学期补考一次,补考通过的课程成绩一律按60分登记。研究生一学期内累计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旷考(包括补考旷考),不予毕业,给予退学处理。
 
上课考勤:
 
凡缺课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和补考资格,该门课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修。研究生一学期内累计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被取消考试资格,不予毕业,给予退学处理。
 
 
研究生部

曹姗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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